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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开封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部门预算公开

分类: 来源: 作者: 2020-2-24 16:25:14 浏览次数:

第一部分 开封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开封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局2020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附件:开封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局2020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支出经济分类汇总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表

十一、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

十二、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汇总表

第一部分

开封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概况

开封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原是开封市行政服务中心,是市委市政府派出机构,成立于2002年12月。2019年1月为响应国务院、河南省政府、开封市政府改革而组建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将市政府相关部门的电子政务规划建设指导、行政审批 与便民服务建设、数据挖掘利用等相关职责,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智慧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行政服务中心、市信息中心的有关职责事例,组建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作为市政府工作部门,和挂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牌子。

一、开封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主要职责

(一)组织起草全市政务服务、政务信息化、数据管理相关政策、规划、标准和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二)统筹推进全市数字城市和“数字政府”建设,拟订建设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统筹推进全市“一网通办”前提下“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

(四)统筹推进全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体系建设,指导各县(区)各单位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部门开展工作;

(五)负责全市行政审批改革、审批服务便民化相关工作,负责全市政务服务和便民服务事项目录管理和制度化、标准化建设;负责对各县(区)各单位行政审批改革工作的日常指导和年度考核工作;

(六)组织协调全市政务服务和便民服务环境优化和评价工作,负责市级政务服务质量的监督管理;

(七)负责对市级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实施集约化管理,统筹协调市级部门业务应用工作,负责市级政务信息系统和数据库项目立项前的相关工作,统筹建设管理政务云平台、政务服务平台、金融服务共享平台和电子政务网络等;

(八)负责拟订全市公共资源交易规则和管理制度:负责接收、转交、督办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的投诉,并做好档案管理;负责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化建设;负责对县(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业务进行监督、指导和考核;

(九)负责收集、分析、转化和应用大数据国际标准与规则及国内先进地区创新理念与经验,为市委、市政府决策提供基础性支撑;

(十)统筹全市数据资源管理和建设工作,服务推动数字经济发展;负责组织大数据相关知识的宣传普及和人才队伍建设,组织推动大数据研究、开发、应用和对外合作交流;

(十一)统筹全市电子政务基础设施、政务信息系统、数据资源等安全保障工作,负责“数字政府”相关平台安全技术和运营体系建设,监督管理市级政务信息系统和数据库安全;

(十二)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开封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预算单位构成

开封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部门预算包括机关本级预算纳入开封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2020年度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1个,包括开封市A单位开封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开封市B单位,0个行政单位,以及开封市0单位、0个事业单位。开封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为一级预算单位,无下属二级单位,2020年度部门预算仅包括本级预算。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内设科室:A办公室科、B审批改革协调科、C政务服务环境科、D数据发展规划科、E数据资源管理科、F公共资源交管理科。在编人员38人,行政编25人、参公编5人、全供事业编8人。

第二部分

开封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2020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开封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原开封市行政服务中心,2020年收入总计940.78万元,支出总计904.78万元,与2019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1261.22万元,1261.22万(2019总收入2202万元、总支出2202万元,下降57.28%及57.28%,主要原因:项目资金减少1261.22万元,主要是计算的口径的不同,其中有1700万元预算资金划入到“部门参与分配项目”中)。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开封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原开封市行政服务中心2020年收入合计940.7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40.78万元; 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专户管理的资金收入0万元。

我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收人和专户管理的资金收入。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开封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原开封市行政服务中心2020年支出合计940.7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99.22万元,占42.43%;项目支出541.56万元,占57.57%。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开封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原开封市行政服务中心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940.78万元,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0万元。与 2019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减少1261.22万元、下降57.28%,主要原因:项目资金减少1261.22万元,主要是计算的口径的不同,其中有1700万元预算资金划入到“部门参与分配项目”中。

我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收人和专户管理的资金收入。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开封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原开封市行政服务中心2020 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为940.7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904.84万元,占96.18%;保障(类)支出35.02万元,占3.7%;卫生健康类:0.91万元,占0.12%。

六、基本支出预算经济分类情况说明

开封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原开封市行政服务中心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99.2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98.3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 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 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公用经费0.89万元,主要包括:因公出国(境)费用、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职工教育费、公务用车购置、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开封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原开封市行政服务中心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为0万元(2020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开封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原开封市行政服务中心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为0万元(2020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开封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原开封市行政服务中心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为32万元,2020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数比 2019 年增加12万元。

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1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主要原因:依据省政府安排本年度单位领导有出国考察学习。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工作所需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数比 2019年(7万)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本年度没有购车计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比 2019 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节约使用。

(三)公务接待费13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预算数比 2019年(13万)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节约使用。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暂无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开封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原开封市行政服务中心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363.29万元,主要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开封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原开封市行政服务中心2020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2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关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2019 年,我单位组织对1个项目进行了预算绩效评价,涉及资金800万元;2020年我单位拟组织对1个项目进行预算绩效评价,涉及资金1200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9年期末,我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无、特种专业技术用车:无、其他用车:无、其他用车辆: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无、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无。

(五)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情况

我单位无负责管理的专项转移支付项目。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 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 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六、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是指纳入省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开封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2020年度部门预算表.xls


主办单位:开封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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