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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衔接落实国务院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通知》政策解读

分类: 来源:河南省人民政府 作者: 2021-6-10 13:23:07 浏览次数:

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衔接落实国务院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现就《通知》的出台背景和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政策背景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分16批取消和下放1094项行政许可事项,对降低市场准入门槛、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和社会活力、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2020年9月13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20〕13号),取消29项行政许可事项,下放4项行政许可事项的审批层级,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抓紧做好取消和下放行政许可事项的贯彻落实工作,进一步细化改革配套措施,加强和创新事中事后监管,确保放得开、接得住、管得好。为深入贯彻落实《决定》精神,切实做好本批取消、下方行政许可各项工作,省政府责成省大数据局牵头制定衔接落实国务院决定的具体措施。省大数据局广泛征求了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公安厅、交通运输厅、农业农村厅、商务厅、卫生健康委、林业局、邮政管理局、广电局、市场监管局和人行郑州中心支行等有关部门意见,并在此基础上起草了《通知》,目前已经省政府同意并印发实施。    

二、主要内容    

一是明确我省需要衔接的行政许可事项。国务院取消的29项行政许可事项,我省对应取消行政许可事项16项(含直接取消14项、取消审批改为备案2项);国务院明确下放审批层级的4项行政许可事项,我省对应承接3项,对应下放至省辖市人民政府、济源示范区管委会1项。    

二是提出衔接落实的工作要求。《通知》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严格做好相关行政许可事项的取消和承接工作,对取消的行政许可事项,不得继续实施或者变相实施,不得转由行业协会商会或者其他组织实施;对承接的行政许可事项,要按照“减环节、减时间、减材料、减跑动”要求,优化审批流程、压缩办理时限、减少跑动次数,提高审批效率。此外,《通知》还对承接工作提出明确要求,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自《通知》印发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编制标准化办事指南,并在河南政务服务网进行公布,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    

三是明确事中事后监管措施。《通知》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在“放”的同时,要加强“管”的职能,要按照国家有关部门公布的事中事后监管细则,完善事中事后监管的具体措施,采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重点监管、信用监管、“互联网+监管”等方式,切实加强和创新事中事后监管,确保放得开、接得住、管得好。

相关文件: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衔接落实国务院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通知

主办单位:开封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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