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 开封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所属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开封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附件:开封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七、支出经济分类汇总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九、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十、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一、市级部门整体绩效目标表
十二、市级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开封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概况
根据《开封市机构搞改革方案》和《开封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要求,2019年1月,成立开封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将市政府相关部门的电子政务建设指导、行政审批与便民服务建设、数据挖掘利用等相关职责,开封市行政审批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封市智慧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封市行政服务中心、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开封市信息中心的有关职责整合,组建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作为市政府工作部门,挂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牌子。
一、开封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主要职责
(一)组织起草全市政务服务、政务信息化、数据管理相关政策、规划、标准和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二)统筹推进全市数字城市和“数字政府”建设,拟订建设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统筹推进全市“一网通办”前提下“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
(四)统筹推进全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体系建设,指导各县(区)各单位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部门开展工作;
(五)负责全市行政审批改革、审批服务便民化相关工作,负责全市政务服务和便民服务事项目录管理和制度化、标准化建设;负责对各县(区)各单位行政审批改革工作的日常指导和年度考核工作;
(六)组织协调全市政务服务和便民服务环境优化和评价工作,负责市级政务服务质量的监督管理;
(七)负责对市级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实施集约化管理,统筹协调市级部门业务应用工作,负责市级政务信息系统和数据库项目立项前的相关工作,统筹建设管理政务云平台、政务服务平台、金融服务共享平台和电子政务网络等;
(八)负责拟订全市公共资源交易规则和管理制度:负责接收、转交、督办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的投诉,并做好档案管理;负责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化建设;负责对县(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业务进行监督、指导和考核;
(九)负责收集、分析、转化和应用大数据国际标准与规则及国内先进地区创新理念与经验,为市委、市政府决策提供基础性支撑;
(十)统筹全市数据资源管理和建设工作,服务推动数字经济发展;负责组织大数据相关知识的宣传普及和人才队伍建设,组织推动大数据研究、开发、应用和对外合作交流;
(十一)统筹全市电子政务基础设施、政务信息系统、数据资源等安全保障工作,负责“数字政府”相关平台安全技术和运营体系建设,监督管理市级政务信息系统和数据库安全;
(十二)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开封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预算单位构成
开封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部门预算包括局机关本级预算。
开封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部门预算包括局机关本级预算,纳入开封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2023年度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1个,包括开封市A单位开封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开封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为一级预算单位,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2023年度部门预算仅包括本级预算。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内设科室和二级机构:办公室、审批改革协调科、政务服务环境科、数据发展规划科、数据资源管理科、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科;开封市政务大数据中心。
第二部分
开封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开封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2023年收入总计5555.25万元,支出总计5555.25万元,与2022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867.99万元,增加18.52%。主要原因:待分项目的增加。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开封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2023年收入合计5555.2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3985.31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1569.94万元。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开封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2023年支出合计5555.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23.99万元,占13.03%;项目支出4831.26万元,占86.97%。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开封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3985.30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1569.95万元。与2022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增加1433.40万元,上升56.17%,主要原因:待分项目的增加;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增加1181.15万元,上升303.79%,主要原因:政府性基金项目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开封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3985.3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23.99万元,占18.17%;项目支出3261.30万元,占81.83%。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开封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年初预算为723.9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706.14万元,占97.53%;公用经费支出17.85万元,占2.47%。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我局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为10万元,与2022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数持平。
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预算数比2022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依据市政府安排,本年度我单位领导没有出国考察学习。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工作所需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数与2022年持平,主要原因:我单位今年没有购车需求。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与2022年持平,主要原因:预算数与去年保持一致。
(三)公务接待费5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预算数比2022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预算数与去年保持一致。
八、政府性资金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我局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1569.95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1.云平台等级保护测评费200万元、2.开封市“智慧政协”项目(一次性)420.2万元、3.武警开封支队“智慧磐石”项目122.66万元、4.云平台运维费176万元、5.市民之家大厅专区建设费用(一次性)350万元、6.开封市疫情防控服务平台(一次性)301.09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行政(事业)单位机构运转经费
开封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318.91万元,主要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包含公用经费、办公费、印刷费、福利费、邮电费、劳务费、其他费用等。
(二)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情况
2023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76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768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2年,我局共组织对20个项目进行了预算绩效评价,涉及资金3488.17万元。2023年,我局拟组织对22个项目进行预算绩效评价,涉及资金4831.26万元。2022年,我局已对20个项目设立了预算绩效目标,涉及资金3488.17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2年期末,我局(委)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其他公务用车;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五)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情况
我局2023年无负责管理的专项转移支付项目。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六、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是指纳入省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行政(事业)单位机构运转经费情况: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行政单位和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